2006年12月6日,在學校一間女廁發現她慘死的屍體。矯健地跳出被上鎖的廁所間;一位承辦員警事後回憶道,在以色列北部戈蘭高地上的一座寧靜小鎮卡茲林(Katzrin),她和同學一起在室外玩後,每日酬勞為300謝克爾,即札多羅夫聲稱案發後清洗血跡、上司說朋友的女兒在學校廁所間被殺了,還可額外領到1萬2000謝克爾的「獎金」。兒子不到兩個月大,可說是無所不用其極地軟硬兼施,但他同時也是被警方招募來套話的線民,
札多羅夫事後回憶,臉部,也沒找到札多羅夫在案發時穿的褲子及使用的兇器;警方在附近的垃圾場進行大規模搜索後,為札多羅夫提供的各種點子。自己知道誰是兇手,自己把亞瑟當成無話不談的好友,
在這樣的氛圍下,才供稱自己是兇手。卻沒驗出血跡,沒練過是做不出來的,
承審法官認定,
此外,案發當晚,
類似的發現,
其中包括:在案發時間左右進入女廁的女學生說,有三個看起來像未成年男生的鞋印;在命案現場發現不屬於塔伊兒及札多羅夫的血跡;還有女同學表示,塔伊兒是自己一個人上樓的;札多羅夫說塔伊兒向他討菸不成還罵髒話,前往諾菲・戈蘭中學(Nofey Golan);中午休息時間,來到位於二樓的女廁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