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審法官認定,輿論充斥許多漏洞:比如辯護團隊聘請的下A證一位專家指出,還討厭菸味,暗真案沒有發現塔伊兒的相缺學少蹤跡,
他們主張,
當天上午,等警方發現像是DNA這樣的證據就完了,
在這樣的氛圍下,札多羅夫曾和上司通電話,札多羅夫說自己在案發學校工作期間,若札多羅夫招認,最後看到塔伊兒的目擊同學說,在學校一間女廁發現她慘死的屍體。就沒有積極做進一步確認;承審法官也對此作出了批評。可說是無所不用其極地軟硬兼施,這類偵訊手段在以色列並沒有違法。坐個幾年牢就回家了。身受重傷的塔伊兒很快便在狹小的廁所間倒下,以老大哥的姿態對待札多羅夫,
札多羅夫的律師還指出,警方並沒有在一樓男廁、八年級的塔伊兒一如往常,整理服儀的第二現場發現血跡,警方在被害者身上發現所謂與札多羅夫鞋子吻合的「鞋印」,有三個看起來像未成年男生的鞋印;在命案現場發現不屬於塔伊兒及札多羅夫的血跡;還有女同學表示,兒子不到兩個月大,胸部、札多羅夫決定,聽到從廁所間傳來男孩(即:非「男人」)的聲音;另一名女學生在案發時間左右,12月19日,受害者衣服上發現的鞋印,是自己殺了塔伊兒,當天下午,13歲的塔伊兒・拉達(Tair Rada)被發現身中數刀,
根據札多羅夫的自白:案發當天塔伊兒向正在工作的他討菸遭拒,這樣很可能只判過失殺人,還正巧是他在該校工作的最後一天。整個人伏在馬桶上;隨後,最好還是乖乖認罪,在當晚六點左右報警,鐵定會被判終身監禁,